案情经过:
该案中,上海九游会j9律师事务所的周海波律师是被告方某某、黄某某的律师。原告为上海B公司。B公司起诉称,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将某路一层房屋及地下室租赁给方某某使用,租赁期限13.5年,从2008年10月8日至2022年4月8日止,并约定了相应的租金标准。同时被告黄某某以自己房产作为方某某的担保人。2011年方某某分两次支付租金69万后,尚欠租金500多万。所以原告B公司起诉请求被告方某某支付租金500多万,黄某某承担连带责任。
被告方某某、黄某某告诉周海波律师,后来他们和B公司于2010年4月6日签订了另一份租赁合同,实际履行的是另外一份合同,约定按实际交房之日计算房租。实际上由于案外人刘某某占用房屋,被告实际开始使用房屋是2011年10月10日,并且一部分还被案外人王某某占用,应当扣除。